建言献策

关于对我市“问题楼盘”形成及预防的建议

添加时间:2020/3/6 9:54:45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admin  阅读: 次
                                      信阳市政协委员、河南天宾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洁
      近年来,由于我市房地产市场日趋火热,部分房地产项目在规划审批手续不齐全、资金短缺等情况下仓促上马、加之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问题楼盘问题频发,基数不断增加,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和造成一系列社会影响。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问题楼盘化解工作,围绕问题楼盘突出问题进行化解定责任、明任务、强措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但事后化解,费时费力,消耗了大量政府行政资源和社会成本,付出的代价较为巨大。在化解掉旧的问题楼盘同时,更要预防新的问题楼盘产生,如何有效预防问题楼盘的发生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为此对我市问题楼盘的形成及预防进行专题调研的同时,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建设、房地产预售市场各领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各环节中易引发矛盾的关键点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严肃处理,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二)引导购房者在购房商品房时,密切关注开发企业是否将自己的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随时向资金监管部门进行查验核实,对未将购房款存入监管专户的违规销售行为及时举报,防止资金被随意挪作他用,以保证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严格开展商品房合同备案工作,引导消费者在成功购买商品房后,及时督促开发企业进行合同备案,避免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四)建议制定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对开发企业及其所建楼盘项目的良好或不良行为进行评级、管理,并将结果对外进行公示,在规定范围内,利用信用信息等级对企业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普及购房知识,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商品房时,认真查看楼盘的实际建设情况,不要听信虚假广告宣传,不要听取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一定要认真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决不购买“五证”不齐的房屋,以免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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