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全面加大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

添加时间:2016/7/13 16:23:48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admin  阅读: 次
 
                                  市政协常委、市无党派代表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  金 辉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公共安全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目前全市上下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有序地推进新一轮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针对改革开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培训和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不能仅仅依靠单纯的多部门、多环节的监管执法,而应该引导公众参与共治和完善参与共治的治理新模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市、县、乡三级政府应将这一工程列入“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扩大宣传,将传统媒体宣传和新媒体信息传播相结合,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培训,严格把关食品药品方面广告播放,组织专家编制食品药品科普知识读本,纠正谬误,提高全民食药知识知晓率。二是搭建食品药品监管诚信平台,借助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品牌产品质量承诺追溯、质量安全公众评价、企业不良记录查询等管理系统,实现“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控、责任可查”,并与其他社会信用平台联网对接,充分发挥信用系统激励惩戒作用。三是加强食药安全主体责任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者食药安全法制意识、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做到有效防控。
      二、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监管体制,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执行力。从调研和运行的情况看,设计科学、成效明显的“罗山模式”值得学习借鉴。即:坚持“人员、编制一起走”和“局办合一”原则,从工商质监部门划走部分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补充到食药监管方面;在各乡镇和新区管委会组建20个基层食药监所,建立健全乡镇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并组建食安委,由行政一把手任主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式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对接,建立健全定期交流、线索通报、案件会商、协同办案的联动机制,形成执法震慑,提振消费者信心。
      三、加强综合监管要素保障,增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一是加大监管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培训力度,实现监管人员从“单一型”到“复合型”的转变;加强乡镇“两员”(信息员、协管员)建设,夯实监管根基。二是加强专项整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牵头抓总职能,协调各方,上下联动,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谋求整顿一类产(商)品,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三是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变力。完善食药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建设,做到未雨绸缪,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四是加大对基层检验检测机构的投入,建立食药监管经费优先保障机制,配置食品药品快检设备,制定重点抽检品种名单,提高检验的靶向性、覆盖率以及不合格品的抽出率,有效防控不安全食品药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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