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建议

添加时间:2015/1/5 10:37:04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admin  阅读: 次
                        信阳市政协副主席、无党派代表人士联谊会会长 周保林
                        市统计局副队长、无党派代表人士联谊会秘书长 归志华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我市在2000年前后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3.9%,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社会人口平均寿命的提高,我市老年人口约以每年3.5%的速度递增,到2015年将达到147.7万人(含固始),占常住人口15.9%,呈现老龄群体规模大、增长快、高龄化明显、空巢老人偏多等特点,社会养老负担加重,养老服务需求旺盛。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务实发展,积极作为,围绕“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大力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成绩裴然。
     一、养老服务的困难和问题
     应对社会老龄化、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一个新挑战,也是一个新的课题。由于发展基础、推进方式、工作重点等的不同,所遇到的困难也有诸多不同。通过对基层各类养老机构、服务中心的调研来看,均突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就是养老服务的队伍建设问题。
   (一)基层队伍不稳定。全市共有乡镇敬老院390所,只有为数不多的所完成了法人登记,其余因负责人是社会聘请或民政所长兼任,导致法人登记困难。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护理员与老年人配备比例均达不到工作要求,护理员严重不足。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能相对稳定,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不愿进、留不住。
   (二)资金投入不足。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偏低,分散供养标准不足农村人均消费支出的50%,集中供养标准人均每天不足 10元;供养经费不足,服务人员工资、老人支出、管理费用没有纳入预算。护理员工资待遇偏低,农村工资600-900元,城区l500元左右,一些必要的保险、福利、培训、加班等经费和补贴难以保障。
    (三)专业技能不足。现有从业人员主要是女性“4050”人员,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靠品德和生活经验工作,服务内容简单,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要求。医疗保健人员、康复护理人员、情感慰藉与文娱引导人员、男性护理人员等尤其缺乏。
     (四)合力推动不充分。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部分组成部门参与、支持养老工作不积极,部分乡镇和村级组织在当地养老服务中缺位,没有发挥应有的宣传、动员、组织、监管等作用,有仅靠民政部门的倾向,致使民政工作承担的具体事务过多,在指导推动和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上力量单薄、力不从心。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与养老事业发展脱节,养老服务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基本缺失。
     二、发展养老服务的建议
     老龄工作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建设一支适应发展要求的养老服务队伍。
    (一)切实增强建好队伍的紧迫感。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要求,要充分估计人口老龄化形势,从关乎我市“十二五”目标的实现、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从扩内需、惠民生的高度,清醒认识养老服务的供需失衡矛盾,进一步增强建设养老服务队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据测算,到2015年,全市养老服务业需要从业人员约10万人,而目前的总床位不足3万个、从业人员不足4000人,与庞大的老年群体和旺盛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利于解决供需矛盾、扩大就业,有利于增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动力,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增加公办敬老院的编制。要明确敬老院的公办事业性质,赋予其独立法人资格和机构编制,落实法人登记,为其加强管理、开展服务提供法律依据。明确敬老院的建设、管理、监管职责,严格编制的核定程序,确定3-5人事业编制,确保骨干队伍稳定。合理设立内部职责分工,完善劳动用工合同,建立相对稳定、责任明确的服务队伍,促进其不断扩大规模、提供更多服务,形成良性循环。
    (三)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的投入。要全面考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工资、运营管理、岗位培训等客观需要,统一测算和筹措老龄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增加到当年农村人均消费支出60%,并将“五保”供养经费纳入预算,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设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专项扶持资金,改善其服务条件和环境,提高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兑现各类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运营补贴等政府补贴政策,缓解其资金困难,促进其正常运转。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免费提供职业培训,适当增设公益性岗位,扩大养老服务队伍,解决基层护理人员的严重不足问题。
    (四)统筹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整合与利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开设养老服务专业课程,系统培养专业服务人才。采取职业学校与养老服务机构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制定专门的在职培训计划和办法,分批分课程地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扩大就业,吸纳相关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专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发挥其“传帮带”作用。
    (五)强化现有政策措施的督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信政〔2010〕30号)等文件,在登记管理、项目审批、税费减免、政府补贴、信贷支持、用工培训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很好地促进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精神,认真进行政策梳理和工作总结,加强工作检查督查,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敬老社会风尚的引导。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正面事迹和典型人物,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端正就业价值取向,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就业意愿。充实完善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单位的工作内容与责任,明确乡镇(办事处)、村组(居委会)的任务与职责,调动各级组织参与、支持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加强产业引导,鼓励、吸引民营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壮大养老服务业,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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